鹤医保办〔2021〕85号
关于印发《鹤壁市医疗保障行政相对人违法
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》的通知
各县区医疗保障局、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,局机关各科室、局属各单位,市管定点医疗机构:
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及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要求,根据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了《鹤壁市医疗保障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准确把握、精准防控,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报告市医疗保障局。
联系人:李丽 联系电话:0392-3365363
附件:《鹤壁市医疗保障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》
鹤壁市医疗保障局
2021年12月6日